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,为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建设项目(含商品房开发项目、棚改回迁安置项目和单位自建项目)不动产登记问题,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,哈市出台《关于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的工作方案》,力争利用1年左右时间,解决群众办理房屋产权证难题。
《方案》明确,对建设单位存在的,由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;对联建一方主体缺失或无法配合的,由联建另一方作为责任主体;对建设单位不存在但有主管部门的,由主管部门作为代办主体;对建设单位不存在且无主管部门或无法履行相关手续的,由项目所在地区政府作为代办主体。